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 (设部令第88号) - 房产纠纷 - 法律法规 - 四川言品言律师事务所-德阳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热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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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

(设部令第88号)

序号

问题

解答

1

本办法适用范围?

适用于商品房销售商品房销售管理活动。

2

什么是商品房现售和预售?

商品房销售分为两种类型:

1.商品房现售:指开发商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(即"现房")

2.商品房预售:指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(即"期房")

3

商品房预售有什么硬性要求?

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并在售楼处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。

4

商品房现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?

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:

1.开发商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

2.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

3.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

4.已通过竣工验收

5.拆迁安置已经落实

6.配套基础设施(水、电、气、暖、通讯等)具备交付使用条件

7.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

5

法律如何禁止"一房二卖"行为?

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,开发商不得将该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。

6

开发商的广告宣传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吗?

算数。开发商或中介在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明示的事项,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,否则可能构成违约。

7

购房合同必须包含哪些必备内容?

必须订立书面合同,明确约定以下核心内容:

当事人信息、房屋基本状况、价款及支付方式、交付日期、装饰设备标准、配套基础设施承诺、公共建筑产权归属、面积差异处理方式、产权登记事宜及违约责任等。

8

商品房有哪些计价方式?

可以按套(单元)计价,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。

9

交房时房屋面积有误差怎么处理?

合同无约定时,按以下法定方式处理:

1.面积误差比绝对值≤3%:购房人无退房权利,根据实际面积据实结算房款

2.面积误差比绝对值>3%: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

1)选择退房:开发商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支付利息

2)选择不退房:

A.实测面积>约定面积:3% 以内部分补足房款,超出 3% 部分无需支付

B.实测面积<约定面积:3% 以内部分退还对应房款,超出 3% 部分双倍返还对应房款

10

购房后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怎么办?

按以下核心规则处理:

1.基本原则:必须按批准的规划建设,销售后不得擅自变更

2.触发条件:经批准 / 同意的变更导致结构、户型、尺寸、朝向变化,或影响房屋质量 / 使用功能

3.通知义务:开发商须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 日内,书面通知买受人

4.买受人权利: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 日内,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

5.默认接受:若 15 日内未作书面答复,视同接受变更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变更

6.违约责任:若开发商未按时通知,买受人有权退房,并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

11

样板房与实际交付房屋不一致怎么办?

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,应当说明实际交付房屋的质量、设备及装修是否与样板房一致。未作说明的,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完全一致

12

房屋质量保修责任由谁承担?

开发商承担,保修期从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:

1.销售商品住宅时,必须向买受人提供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和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

2.交付后,若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,可委托检测机构核验;确属不合格的,有权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

13

房屋面积测绘应当在什么时候进行?

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完成。

14

开发商违规销售会受到什么处罚?

主管部门可给予警告、责令改正、罚款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
1.无资质销售: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

2.擅自预售:没收违法所得,可并处已收取预付款1% 以下的罚款

3.一房二卖: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
4.一般违规(返本销售、售后包租未竣工商品房、分割拆零销售、未按规定明示文件等):处1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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